义乌一装修工作室因高空抛撒建筑垃圾受处罚
义乌一装修工作室因高空抛撒建筑垃圾受处罚
据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今天的消息:
近年来,高空坠物伤人事件屡见不鲜,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西大队就查处了一起高空抛撒建筑垃圾案件。
日前,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西大队接到110联动举报电话,称伏龙山北路53号后巷有人从楼上向外抛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只见一楼地面上堆积了数块木板,虽然装潢的楼栋周围有围墙遮挡,但仍有零星的板材散落在了围墙外的巷子里,若是刚好有行人或者车辆经过,都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拍照取证,固定证据,寻找当事人。
案发现场
经过调查,初步确定抛洒建筑垃圾的是义乌市某装潢设计工作室的装修工人。当天,装修工人在拆除完六楼的隔间木板后,为了省事就将木板等建筑垃圾直接从六楼抛下,而这些木板就刚好散落在城西街道伏龙山北路53号后巷,被周边的市民发现举报了。
因当事人涉嫌随意抛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对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为图方便高空抛撒建筑垃圾,要承担的可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了,还将损失信用分。”执法人员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良好的信用对经营户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可马虎不得。”当事人表示已经充分认识到高空抛物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今后将吸取教训,妥当处理建筑垃圾。
法律链接: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则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高空抛物现象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扔下的是杂物,丢失的是文明。下一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辖区装修施工作业监管,切实保护居民“头顶上的安全”。
通讯员:楼双双
转载自头条号:义乌世界。(侵删)